江肆

【城翊】英雄主义(一发完)


       “你说那是消磨、是笑柄、是罪过,但那是我一个人的英雄主义。”

 

0/

       房间的床帘被严丝合缝地拉上。


       昏暗,潮湿,空气里弥漫着情事过后旖旎糜醉的气息,甜腻得像是伊甸园中的苹果,勾着挠着人心底最直白的欲望。


       沈翊想要翻身,但腰间的酸软让他不由自主地跌回熟悉的怀抱里。那怀抱宽厚而温暖,他索性放任自己沉溺其中。不止,他还挪了挪身体,企图和身后的人贴的更近。


       杜城的睡眠不深,需要二十四小时待命的职业将他的敏感度锻炼到了极致。几乎是在沈翊试图翻身的那一刻,他被困倦模糊的意识就回了笼。但杜城没有动作,只是等着沈翊找到他舒适的位置,再熟练地揽住他的爱人。


       一个不带有任何情欲的吻落在沈翊的肩头,干净得像是没有上色的画布,抑或是窗外盛开着的洁白的玉兰花。


      太阳已经高高地悬挂在上空。


      这是他们再平常不过的一个休息日。


 

1/

      杜城是个很有少年气的人。


      这是沈翊在看见他的第一眼时就给出的评价。尽管他充满荷尔蒙的身材以及高大的身影和传统意义上清秀俊逸的少年丝毫不搭边,但在审讯室里,在杜城推开门的那一刻,沈翊的脑海里便只剩“少年”二字。


        身为绘画艺术创作者,沈翊的注意点显然和旁人不同。他喜欢观察人的眼睛,面部的肌肉可以控制,身体的语言可以伪装。只有眼睛,眼睛与众不同,哪怕你竭力去藏,也总会在暗流下涌动着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感。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沈翊在看那双眼里看到了深深的倦怠和愤怒,足以笼罩着他的悲伤,以及那微而不弱的,希望。是了,希望,这个象征着热血的词语,是少年永恒的座右铭。

        

       沈翊看过太多沉重又浑浊的眼眸,这与年龄无关,世人大多被名誉和利益裹挟着向前,经历了太多的失望和挫折,再看到他人的苦难时也变得麻木不仁起来,于是乎大家都顺其自然地忘却了,那些泪水的滚烫下也是一群群第一次经历痛苦的人。


       能有这样一双复杂却终究以希望和热血为底色的眼,沈翊想,这是一种天赋。


       痛苦与喜乐,天堂与地狱地撕扯几乎是一个艺术家的灵感之树最为渴望的甘泉。沈翊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把眼前的警官画下来。那必定是一副疯狂又美好的画作。

.

     “我就是画不出来你能怎样!”

     “你是警察,警察抓不到人找我干嘛!”

     “可是你的画害死了一个警察!”

     “你别再画了,你的画只会害人。”


       灵感之树破碎了,像是本该供放在橱窗里的水晶球,刹那间粉身碎骨。玻璃锋利的碎片落在沈翊的身上,他痛得几乎握不住笔。事实上,他确实放下了笔,如同年轻的警官眼里熄灭的希望。


       我该下地狱的。沈翊想。

 

2/

        火在黑夜中肆虐。鲜红跳跃的火光像是撒旦吐着蛇芯子的话语,罪恶招摇起舞。


        沈翊坐在江边的断壁颓垣上,看着这场火吞噬了他所有得意的作品,冷漠的像是个局外人。


        “你真的没必要这样。”


        这是这两天他听到的最多的话。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的陨落几乎是任何一个圈子里都热衷于谈论的话题,沈翊退隐的消息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艺术圈里传播。那些曾经的好友,喜爱自己作品的朋友,或仅仅只是羡慕他的同辈和后生,都在他面前带着惋惜的表情这样说着。仿佛艺术界少了他沈翊就没有办法正常运转。


       沈翊清楚,其实没有什么非他不可。


       除了那个眼里曾闪着光芒的警察。


       他的一念之差间接地害死了一位优秀的警察,而他那该死的记忆又熄灭了另一位年轻警官的希望。


       他是艺术界的神,人们说他受尽了缪斯女神偏爱。他的笔是天神的旨意,为人间带来属于上帝的礼物。他曾经也这样以为。他心安理得地做着缪斯女神的情人,享受着天赋和努力给他带来的一切。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他能三岁画老,能通过一张照片推测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但是他却没有办法让那位警察重新走在阳光下,做北江的守护神。


       缪斯不会爱上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混蛋。

 

3/

       七年,足够长的时间。


       长到足以让沈翊从头开始一点一点学会刑侦技巧,学会犯罪心理,长到足以让他考了研,考了公,获得了编制,长到足以让他一点一点敲碎自己的傲骨,然后将血肉连着筋骨的残骸重塑,最终温和地笑着在406的门前说:“好久不见。”


       这很难,尤其是遍寻身边也找不出一个支持者。人们从惋惜,到质疑,再到嗤笑。沈翊像是一个在黑暗里的踽踽独行者,疾风骤雨刮去了他的皮肉,伴随着刺骨的疼痛。


       不过这好像还不错,沈翊自得其乐,省得他自己动手。

 

4/

       这实在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沈翊皱着眉头睁开眼,思绪零散又破碎,他不知为何想起了过去,那如同杜城下巴青色的胡渣一般令人讨厌的七年。


       沈翊想着就翻过身,杜城和他当年初见的样子早已不同了。青春过去,成熟的中年男人的眼底是抹不去的青黛——彻夜翻看卷宗留下的,他们都不是能尽情熬夜为一桩案件,为一副画的少年了。沈翊有些气馁,伸手去揪杜城脸上的胡渣,还没用力就被杜城虚虚地握住。


       那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的,此刻正笑着看他。杜城很宝贝沈翊的手,哪怕情到浓时也只是轻轻地握着。他知道那是沈翊认为的自身价值的全部,他用这双手去赎尽他认为自己该背负的罪,并和那本不属于他的错和解。


       于是沈翊很轻松地拽下了他的胡子。


       嘶。杜城吸了一口气:“你闹我呢。”


       爱人氤氲的气息轻吐在他的颈肩,温暖得让沈翊想要落泪,他仰头吻着杜城眼底的淤青:“那七年很苦吧?”


       这其实不算是一个合格的问句。答案人尽皆知。背负着所有人的不解和怀疑,为了一个公认无法得到结果的案子去独自搜集证据的七年,不需要言语描述,仅仅是那一柜的照片和物件就足以道出他的不易。


       杜城不知道沈翊为什么提起这个,但他只觉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所以他伸手弹了一下沈翊的脑袋。嘣的一声清脆响亮,稀释了空气中沉闷,“你呢。你的那七年呢,我的小画家。”


      杜城的眼睛亮晶晶的,沈翊看向他时,仿佛透过了那双眼看到了七年前那个一腔热血小警官。他想我至少不是什么也没做成,你看,我最终点亮了他眼里的光芒。


     缪斯女神坐着爱情的马车又一次到来了,沈翊觉得他身体里属于艺术家的部分渐渐苏醒,他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艺术家的答案:“我的那七年?那是我一个人的英雄主义。”


      世人笑我为了一个渺茫的结果舍弃一切。他们说那是消磨,是笑柄,是罪过,但我历尽千山,碎骨又涅槃,终于还是改变了结果,那是我一个人的英雄主义。



END.


-关于时间线之前一点的故事(R)

《温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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